老婆婆的兩個女兒都不願出面解決老婆婆的安養問題.


社工在這方面也花費了許多的心力居中協調.然而卻未見成效.


社工明白~子女棄養父母的背後夾雜了許多糾結不清的陳年往事.


處理此類的案件需要耗費心力.也不一定會是圓滿收場.


就在不得以的狀況下必需運用公權力.強制兩個女兒出面解決.


社工找來了調解委員會.而兩個女兒在公權力的強制要求下心不甘情不願的出席.


首先大女兒先發難了~她對我從未盡母職.我為什麼要負擔這個責任.她養我什麼了.


她既然對妹妹竭盡所能的栽培.供應妹妹唸書補習的.


那麼如今年老了奉養責任應該去找妹妹阿.怎麼會是來找我呢.~大女兒憤憤不平的說著.


二女兒說~奇怪ㄟ.媽媽又不是我一個人的.妳難道都不用負擔任何責任嗎?


大女兒說~哼!責任.什麼叫責任.媽媽如果早知如此又何必當初呢?


她應該不會忘記她當時是怎麼對我的巴.如果媽媽忘記的話.我可以好好的提醒她的.


哼!責任!虧妹妹妳還説的出口阿.媽媽不是栽培妳唸書補習嗎?既然這樣妳應該要很有能力回饋阿.


怎麼~高材生也有窮酸的時候阿.笑死人了.如果妳這個高材生都沒有能力奉養母親了.


那我又沒有媽媽的栽培呵護.我怎麼可能有能力阿.更別說談何奉養之責呢?


雙方就在唇槍舌劍之下妳一言我一語的互相開炮.社工以及調委會的人根本差不上話.


社工終於插上話了~姊姊我知道妳過去成長中一定有很多的委屈.


不仿趁這個機會大家好好的把積壓在心裡的話說一說.這樣事情或許還有轉環的餘地.


大女兒說~從小媽媽就是偏心妹妹.說什麼她還小怎樣.怎樣之類的....


那麼媽媽怎麼不覺得我當時像妹妹那樣的年記時我也還很小.需要人照顧.


身為老大又不是我自願的.我當時也只是個孩子阿.


既然媽媽都那麼傾盡心力的栽培妹妹給予她一切生活及成長所需.


而我呢!她給了我什麼.別說給了什麼.就連我的三餐生活基本的飲食所需.她都可以狠心視若無睹了.


任憑我挨餓都可以不在乎了.那麼試問~親情何在.


二女兒說~那是疏忽.她還是很關心妳的.


大女兒說~哼!什麼叫疏忽阿.當一個母親的人連女兒的基本生活需求都視若無睹的人.那樣叫關心嗎?


要不是我當時年紀小.不懂法律.不然我早就去告她虐待了.


媽媽罵我說我跟她在一起只是為了她的財產.這真是天大的笑話阿.


我從國中畢業後就沒她住.也沒跟她拿過錢了.這叫跟她在一起只為了她的財產.


我跟她在一起也不過就7年的時間而已.這7年指~小學三年級到國三畢業.


7年ㄟ.這7年來我每天都吃不飽.能花什麼錢.吃都吃不飽了能花什麼錢.


就算這7年花到了她的一點錢.就當做她"洩慾"的代價.誰叫她要做愛.誰教她要生.


誰叫她要先上車候補票.誰叫她跟狗一樣.不懂得控制自己的情慾.


妹妹這時聽的啞口無言.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.


社工說了~我知道媽媽對妳有很多的忽略.讓姊姊在成長過成中很辛苦也很委屈.


如今媽媽年記也大了.縱使她過去有再怎麼樣的不對.但身為兒女的責任還是存在的.


大女兒說~要我負責任.想都別想.


社工說~如果妳不願意負擔照養媽媽的責任.我們可以對妳提起棄養的告訴.


大女兒說~哼!就憑妳一個小小的社工也想恐嚇我.我告訴妳啦~如果我會被妳的三言兩語給嚇到.


那麼我也就混不到今天了.也活不到現在了.


我告訴妳~縱使法律可以強制執行的要求我負擔起照養媽媽的責任.


但是~法律無法勉強我去愛那個老太婆.


社工說~我不是恐嚇妳.也不想要勉強妳.我想要幫忙你們一家可以盡釋前嫌的共享天倫.


大女兒說~不必了.我現在過的很好.


小女兒說~我願意與姊姊一起分擔照顧母親的責任.


社工說~那麼你們想怎麼分攤照養母親的責任.


小女兒說~我想跟姐姐以每月輪流的方式.讓媽媽來家裡住.


小女兒跟姊姊低聲下氣的懇求.並且跟姐姐說~我知道媽媽的確對我比較照顧.


而我也花費家裡比較的資源.所以我們以輪流的方式照顧媽媽.


至於媽媽所需要的生活費用由我來分擔.只是我們用輪流的方式.來照顧媽媽.


希望以這樣的方式收場.姊姊~這樣好嗎?


大女兒~不吭氣的沉默以對.


社工則搭槍的說~或許這是一個和平的方式.解決目前的問題.如果雙方都沒有意議的話.


就先按此方式執行.如果在執行上有任何困難歡迎妳們跟我聯絡.


 


~~~~~~就這樣這次的調解先暫告一個段落~~~未完待續~~~~~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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